近日,抖音平台发布了一则通知:自2025年10月1日起,所有个人主播的直播收入、视频收入,将按照“劳务报酬”项目进行累计预扣个税,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
其实,这一变化并非抖音自主决定,而是响应国家税务总局在2025年6月发布的《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代办申报若干事项的公告》。
该政策不仅影响抖音平台,所有互联网平台的内容创作者、自由职业者和服务提供者都会受影响。
公告中明确:
1.政策适用
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劳务报酬所得,互联网平台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收入-累计费用-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其中:累计费用,按累计收入乘以20%计算;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互联网平台企业连续取得劳务报酬的月份数计算。
2.扣缴申报的办理流程
互联网平台企业按照本公告规定为从业人员办理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的,办理流程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
3.施行时间
本公告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本次公告特别指出:为有效降低平台从业人员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环节的经济负担,决定对个税预扣预缴的具体计算方法作出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