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存入银行的资金,每月都会产生利息,虽然不多,但必要的记账还是需要的。企业的公户一般在一个季度末月的20日结算利息,21日企业账户实际受到利息。企业的会计应当于21对利息记账。分录如下:说明1:为什么用红字负数,而不是计入贷方。这主要是为了方便软件统计,一般软件统计财务费用借方发生额,作为当年财务费用实际发生额,所以用负不影响财务费用的统计。(从记账规则上来说,计贷方也是可以的)用来建设固定资产的借款,其支付给银行的利息,属于可资本化利息。其利息计入在建工程,后转入固定资产。该借款未支付出前,产生的利息,应当冲减可资本化化的利息。
例:甲公司为修建冷库,向银行申请一笔专项贷款200万,年化利率6%。8月1日贷款到账,存入A银行,存款利率0.2%/月。该笔款项10月1日支付给建筑公司。则该笔业务分录如下:
8-9月份存款利息=200万×0.2%×2=8000元ps:专项借款产生的利息,冲减可资本化的利息支出。非金融企业,向自然人或法人借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不同于银行利息免税,而是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
企业取得上述贷款利息收入应按“金融服务—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为6%,征收率为3%(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的征收率计算纳税)。企业向外借款分录如下:ps:非金融企业对外借款时,利息收入冲财务费用。所以会出现贷方只有销项税的情况。企业购买国债后,不能在视其为银行存款。从购买日起,该笔现金视为债权投资。分录如下:
投资收益(差额可以在贷方,表示出售价格高于账面价值)特别提示:企业的银行存款利息,免增值税但不免所得税。国债收入即免增值税,又免所得税。
企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后,该笔现金即变可交易金融资产,而因为理财产生的收入,不在属于利息收入,而属于投资收益。分录如下:ps:当投资收益出现在贷方,说明出售价格高于账面价值。反之说明出售价格低于账面价值。来源:中国会计视野。内容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在文末留言或电话(13210596099)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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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冠军齐鲁财税集团始创于2009年,是山东省服务业发展示范单位、济南工商业联合会常委单位。旗下设有山东冠军齐鲁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山东冠军齐鲁代理记账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山东冠军齐鲁会计师事务所、济南天泽资产评估事务所。2019被评为全国代理记账行业信用等级AAAAA级企业。2021年荣获“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国家级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