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答复
分公司生产产品销售给总公司,交易单据符合合同性质(如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约定价格、交货方式等),因此需缴纳印花税。
若仅为内部执行计划类凭证,则无需缴纳。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规定,总公司与分公司书立的作为执行计划使用的凭证不征印花税。
执行计划:为实现目标而制定的详细步骤、时间安排和资源分配方案。
凭证:用于证明某项操作已授权、已完成或符合规定的文件或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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